針對屢次出現旅客攜帶鋰電池發生的自燃事件,中國民用航空局出臺了《關于加強旅客行李中鋰電池安全航空運輸的通知》,從此,航空禁止托運鋰電池。對此,官方的解釋通常都是:鋰是活潑金屬,在托運過程中受到擠壓容易爆炸。但是現在電子設備比如說手機、筆記本用的都是鋰離子電池,其中并不含有鋰金屬,為什么也是航空禁止托運的危險品之中呢?
首先我們要了解鋰離子電池和金屬鋰電池有什么不同:金屬鋰電池的正極是金屬鋰,工作時金屬鋰被氧化之后失去的電子通過電路形成電流。金屬鋰電池含有金屬鋰,所以是危險品。而鋰離子電池的正極材料是鋰化物,負極材料是一種可以容納鋰離子的石墨,電解質是一種叫六氟磷酸鋰的鹽,充電時在電場的作用下鋰離子由正極流向負極,放電時鋰離子再由負極流向正極,這是一個可逆的充放電過程。
鋰離子電池正極和負極之間是一層僅可以通過金屬鋰離子的高分子薄膜,這種高分子薄膜的強度很低,在航空運輸中由于氣流的影響飛機很容易顛簸,行李之間強烈的相互碰撞就會有可能損壞這層薄膜,導致電池短路,短時間內放出大量的熱,從而引發燃燒或者爆炸,損壞航空器,釀成重大的事故。
現在電子設備中的可充電電池都是鋰離子電池,為了避免發生意外,保護旅客的生命財產安全,在航空運輸中禁止托運手機或筆記本等電子設備鋰電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