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常常有朋友問及飛機“備降”與“迫降”的問題,一些媒體在報道民航新聞事件時也會遇到類似的困惑。《航投資訊》特別整理了關于備降與迫降的知識供大家參考。
首先我們來了解一下備降與迫降的定義。
備降:飛機在飛行過程中不能或不宜飛往飛行計劃中的目的地機場或目的地機場不適合著陸,而降落在其他機場的行為稱為備降。備降機場一般在起飛前都已預先選定好。在每一個航班起飛之前,當班機長簽署的飛行計劃中都必須至少明確一個條件合適的機場作為目的地備降機場。備降機場包括起飛備降機場、航路備降機場和目的地備降機場。一般來說,如果是飛機起飛后短時間需要備降的,大多數情況會選擇返回起飛機場;當飛機完成了整個航程的一半距離時,備降就可能選在航線中段附近符合飛機通行標準的某個機場;如果飛機已經到達目的地區域,就可能選擇在目的地機場附近的某個機場備降。
而發生備降的原因有很多,主要有航路交通管制、天氣狀況不佳、預定著陸機場不接收、預定著陸機場天氣狀況低于降落標準、飛機發生故障等。
迫降:迫降與備降的概念完全不同,迫降是飛機因特殊情況不能繼續飛行時的被迫降落,通常是在飛機燃料用盡、機上起火、出現了重大故障等情況下進行。它是一種緊急情況。
作為普通的旅客區分備降與迫降其實很簡單。備降是有準備的降落,飛行員有足夠的信心安全落地和選擇降落機場。而迫降必然是在緊急情況下發生的,是飛行員無法選擇的,為了保證安全只能按當時發生的特殊情況做出的應急反應,是飛行員無法評估和確定的一種將安全保障在最低限制的動作。迫降時飛行員無法保證飛機能落在機場或者機場外任何地帶,無法選擇和預測飛機能否安全落地。
根據上述知識可以判斷,我們相對熟悉的一些飛行事例,包括飛機客艙出現異味,飛機降落進行安全檢查;航班上旅客突發疾病,需要緊急降落接受醫療救助;飛機擋風玻璃出現裂痕,飛機中斷飛行;以及最近發生的飛機在空中遭遇雷擊,機翼被擊穿多個小孔而降落的情況,都屬于備降。世界上比較著名的迫降案例當數“哈德遜河奇跡”——2009年1月15日,美國資深飛行員切斯利·B·薩倫伯格三世將動力全失的飛機成功迫降于紐約哈德遜河上,機上155名乘客和機組人員全部幸免于難。薩倫伯格因此被世人譽為“英雄機長”。